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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我公司研制开发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和“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测试评审,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运行。我公司是通过这两项测试的唯一一家黑龙江企业。
据悉,为了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优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实现企业采集方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由具有软件开发和维护能力的软件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统一业务需求和技术规范,统一组织测试评审。要求采取市场准入的方式,符合规范的企业软件方允许在各地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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